近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標志性事件,在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
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民營經濟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指引下,從小到大、由弱變強,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持續提升。民營企業數量占企業總數92%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民營企業占比超過92%;在出口強勁的“新三樣”中,民營企業貢獻超過一半;世界500強中,我國民營企業數量從2018年的28家增加到34家。我國經濟發展能夠創造中國奇跡,民營經濟功不可沒。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近年來,我國頒布實施或修訂了一系列與民營經濟發展相關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比如頒布實施民法典、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修訂公司法、中小企業促進法、專利法、商標法等系列法律法規,涉企法律體系逐步完善,民營經濟發展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但總體來看,涉及民營經濟的現有法律法規立法主體多元,相關法律規范缺乏系統性,難以從根本上消除困擾民營經濟發展的制度性障礙。同時也應看到,民營經濟在市場準入、投融資支持、創新發展、權益保護等方面還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針對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這樣一部高階位的基礎性法律,有利于用系統性法律規范破除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各種制度性障礙,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穩固的法治保障。
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從2024年2月起草工作啟動到12月提請審議,再到如今正式表決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的立法進程可謂十分高效,為民營經濟邁向高質量發展新征程按下“快進鍵”,充分彰顯了黨和國家對民營經濟一以貫之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一些民營企業家感慨,“很多條文立到了我們民營企業家的心坎里”,“深切感受到黨和國家以法治之力為民營企業賦權增信、破障護航的堅定決心”。
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第一次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促進“兩個健康”寫入法律,第一次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從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這些內容成為法律制度后,就具有了穩定性和剛性約束,有助于為包括民營經濟在內的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營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社會氛圍,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不折不扣推動落實好民營經濟促進法,民營經濟必將迎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注入強勁動力。